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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寫專利舉發案之答辯書?

發問:

【A案之請求項2被舉發了,證據為B案及E案,請問該如何答辯?】以下為舉發之理由:A案之請求項2不具新型專利可核准要件之進步性,請求項2定義其長導電端子30a或短導電端子30b,分別由一概呈橫長U型長導電體31a或短導電體31b後端, 向後延伸設一焊接腳32構成; 且均再於各該長導電體或短導電體的先端兩臂內側面上,... 顯示更多 【A案之請求項2被舉發了,證據為B案及E案,請問該如何答辯?】以下為舉發之理由: A案之請求項2不具新型專利可核准要件之進步性,請求項2定義其長導電端子30a或短導電端子30b,分別由一概呈橫長U型長導電體31a或短導電體31b後端, 向後延伸設一焊接腳32構成; 且均再於各該長導電體或短導電體的先端兩臂內側面上, 分設有一爪型導電部33,此項係用以定義端子之構型,惟從A案第二圖可知該端子為習知常見之U型端子構型,於端子後具有一焊接腳32,B案之第一及第二接觸體19、20即是U型端子且向後延伸有一導線部21、22(即焊接腳),此外,B案之一端子臂前端內側面上係設有一接觸部23、24,B案之端子的接觸部和A案之爪型導電部之目的相同,亦即用於和板型導體接觸用,雖然B案僅於其端子的其中一端子臂上設有該接觸部,惟所屬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係可輕易的於另一端子臂上突設該接觸部,另請參閱E案第三圖,E案係同為連接器領域,其端子的構型和A案請求項2所定義之端子構型相同,具有U型構型,於端子30後具有一焊接部37,具兩臂內側面上設有接觸部35、36(對應A案之爪型導電部),綜上所陳,B案和E案的組合已明顯揭示A案請求項2定義之端子構型,故請求項2顯不具進步性,並違反專利法第94條第4項的規定。 更新: 關於A案第二圖可參見 http://twpat3.tipo.gov.tw/twu/00012/gp.pdf?875332455 更新 2: 關於A案申請專利範圍如下:1.一種板形導體用電連接器改良,其板形導體用電連接器主要係由一包括:一絕緣材質外殼本體、兩金屬固定架和複數一定距離間隔排列裝置於該外殼本體中的導電良好材質製導電端子裝置組成; 其特徵在於: 該複數導電端子,係將其一半數量的導電端子之導電體設置較短;而 另一半數量的導電端子之導電體長度維持不變,再以一短、一長或以一長、一短的方式交錯間隔排列地裝置在該外殼本體中,以形成一前、一後兩段不同位置的導電部,俾將作插入板形導體動作時所受的磨擦阻力劃分成兩段,第一段可節省一半的磨擦阻力;第二段則可節省約三分之一的磨擦阻力。 更新 3: 關於A案申請專利範圍二 2.根據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板形導體用電連接器改良,其中,其長導電端子或短導電端子,分別由一概呈橫長U型長導電體或短導電體後端,向後延伸設一焊接腳構成;且均再於各該長導電體或短導電體的先端兩臂內側面上,分設有一爪型導電部。 更新 4: E案第三圖 及相關圖面可參見 http://twpat2.tipo.gov.tw/twu/00014/gp.pdf?1678628633 http://twpat2.tipo.gov.tw/twu/00014/gp.pdf?1678628633 更新 5: B案之圖面 可參見 http://twpat1.tipo.gov.tw/twu/00026/gp.pdf?803603851 http://twpat1.tipo.gov.tw/twu/00026/gp.pdf?803603851 更新 6: B案之圖面 可參見 http://twpat3.tipo.gov.tw/twu/00017/gp.pdf?2010761097 更新 7: Sorry, A案第二圖請參見 http://twpat1.tipo.gov.tw/twu/00023/gp.pdf?1948374117

最佳解答:

我想你可以拆解AB兩案原件不同的地方,然後就組成原件、作動原理及達成功效三者作比對,一一按照前述原則將差異處作成比較表,然後請你的專利代理人進行答辯。

其他解答:

David的回答是一種處理方式 但我通常比較喜歡這樣幹; 直接說:本案的技術人員,根本不會把B案與E案結合在一起。6103C7FB1AA9D1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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